为进一步推进消防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落实,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市3起违反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2026年8月5日,郧西县消防救援局根据上级开展集中夜查行动时,发现某公司管理的某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郧西县消防救援局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225号)、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西消限字〔2026〕第0079号),并拍摄现场照片,该行为构成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某物业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2026年8月5日,竹溪县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根据省、市夜查行动统一安排,对竹溪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小区开展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公司管理的某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件。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给予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某酒店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
2026年8月17日,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武当山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酒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涉嫌违反了《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是典型严重违法行为,武当山消防救援大队已立案查处。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