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丹江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新增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及变更执法取证设备点位的通告》。
为有效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减少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丹江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以下路口新增执法取证设备,现将具体位置公示:
一、新增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点位
1、大坝一路与仁济路路口路段(汉江国药医院门口)
2、徐家沟路与张家沟小区附近路段
3、北京路与翰林华府小区路段
二、变更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名称
1、G316国道与六里坪镇孙家湾T型路口变更为车城大道与福宁南路T型路口
2、孟土线67公里至水都大道区间测速地点变更为太和大道与孟土路入口至太和大道与水都大道出口
3、水都大道与太和大道交叉口至孟土线67公里区间测速地点变更为太和大道与水都大道入口至太和大道与孟土路出口
三、相关处罚
所有执法取证设备,将会对所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拍照取证,并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系统。所有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系统的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启用时间
上述所有执法取证设备,将于2026年9月1日0时启用。请广大驾驶人开车出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