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1234”工作法 助力渔业资源养护提质增效

时间:2026-10-22 16:11 来源:十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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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陈熠林 通讯员 王振朝 袁成)记者从十堰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局持续推进“1234”工作法,助力渔业资源养护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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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由十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2026年十堰市中央渔业资源养护项目增殖放流活动在丹江口市举行。第二批1100万尾优质鱼苗经规范检疫、报备审查、公证监督分批放入丹江口水库。位于丹江口市杨山公路服务区、郧阳区城关镇棒槌河大桥、张湾区方滩乡方滩村、郧西县涧池乡孤山村4处社会定点放流平台集中亮相。这背后,是今年以来十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新修订《渔业法》《农业法》,提炼继承2023年12月在湖北日报客户端发表“湖北十堰:实施增殖放流“1234”工作法,助力资源养护提质增效”成功经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回信精神,持续推行“1234”工作法——坚定“一个理念”、聚焦“两法衔接”、谋定“三项举措”、强化“四项服务”,推动渔业资源养护由“单纯扩量”向“提质增效”转变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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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定“一个理念”,把保水护水贯穿资源养护全过程。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纯调水区、全域水源涵养区,肩负“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坚定围绕“保水护水”这一核心理念,将渔业资源养护纳入《美丽十堰建设规划(2025—2035年)》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汉江流域及其重要支流十堰段水源涵养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强化季度调度和项目跟踪问效,严格规范增殖放流报备和过程管理服务。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报备(申请)开展增殖放流9次,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十堰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所)免费提供检验检疫服务15次,累计投放鲢鱼、鳙鱼、草鱼、鲫鱼、鲌鱼、黄颡鱼、鳊鱼等本土优质鱼种(苗)2071万尾。

二是聚焦“两法衔接”,让违法成本真正高起来。法治是最底的红线。《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渔业资源养护与产业发展22条(款),新修订《渔业法》涉及19条(款),2027年施行的《农业法》涉及9条(款)。其中违规排放养殖尾水、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最高可处25万元罚款;造成严重生态损害的须承担全额生态修复赔偿;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最高三年刑事追责。对照新法和《长江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十堰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农业农村、公安、检察、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将水上巡查、岸上监管、市场检查和电商治理串联起来,形成全链条监管格局。同时,十堰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联合公检法司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追缴公益金、自愿购买鱼苗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今年以来,全市持续开展清船清网、元旦禁捕执法巡查、春季禁渔、清源固本专项行动、违规网具、非法钓具、涉渔船舶集中清理整治、新型非法捕捞行为打击等行动,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累计清理取缔涉渔 “三无” 船舶38艘,清理违规网具1605张,收缴非法钓具643个。查办涉渔案件142起,农业农村部门查办渔政行政案件92起,公安部门侦办涉渔刑事案件36起,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渔行政案件14起,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52人,打掉犯罪团伙13个,斩断 “捕、运、销、食” 违法链条。非法捕捞、违规放生、非法交易的生存空间持续压缩。

三是谋定“三项举措”,推动放流从“放出去”到“科学放”。一是让增殖放流回归“科学”本位。放流须建立在资源调查、种群评估和水域承载力分析基础之上,要逐步减少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放流数量,加大区域性、珍贵濒危物种放流力度;严格把控苗种来源、规格质量和遗传背景,防止种质混杂、外来入侵和疫病传播;规模性放流依法提前报备、接受全过程监督。二是为解决“在哪放”“放什么”“放多少”“怎么放”等问题,建好用好社会公众定点放流平台。针对民间放生随意性大、苗种未经检疫、放流未经审查等问题,十堰于2026年9月建成4处定点放流平台,公示适宜水域、容量、典型案例与放流流程,公布供苗电话;明确允许和严禁放流物种清单,苗种须为本地种原种或子一代且检疫合格,严禁网络、农贸市场购苗;设置科普展板,提供放鱼滑道和现场技术指导;点位信息录入“护水志愿服务”和“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向“定点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发力。三是严控外来物种入侵。十堰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禁捕水域联动检查,建立从源头预防、监测预警、合规收容到治理修复的外来物种全链条监管体系,对鳄雀鳝、清道夫、巴西龟、罗非鱼、台湾泥鳅等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的物种坚决打击,明确“未经审批、非本土物种、高危掠食生物一律禁止野外放生”。

四是强化“四项服务”,把养护成效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服务苗种供应。借助设施渔业发展大势,加强本地增殖放流苗种供应链建设,构建规范有序的苗种供应体系。二是服务涉渔工程落地。协助完成G242竹山县官渡至桃园段改扩建工程、腾格里-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线路联合选址选线,及时回复工程涉渔情况,依法依规提出合理意见建议,跟踪服务G70福银高速改扩建等工程进展,助力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项目落地十堰;配合完成郧阳区叶滩堵河大桥涉保护区专项环评农业农村部复核审查。三是服务专项环评。严格开展建设项目对长江流域重要水域水生生物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涉渔工程生态补偿和修复制度,调度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资金及措施落实进度,服务相关生态补偿、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四是服务利用许可,严格审查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地的环境、设施和物种来源,对大鲵、多鳞白甲鱼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企业和单位开展集中养殖排查,完善养殖一户一册登记备案。

今年10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十五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国适宜放流物种345种、适宜水域428片;首次明确群众性放流报告门槛——24小时内投放1万尾以上或20千克以上须主动报告(我市提前2年规范);要求贴近水面或滑道放流、严禁高空倾倒,放流后7日内强化巡查,严防“上游放、下游捞”;2030年将组织一次全国性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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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流域渔业资源量恢复态势良好,十堰荣膺全球“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及“自然城市”,大鲵、桃花水母等珍稀物种在我市多地被发现、被救护。下一步,十堰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坚持“政府主导、科技支撑、公众参与、依法监管”,积极落实建设过鱼设施、河湖连通、生态调度、灌江纳苗、基因保存、增殖放流、人工繁育等多种措施,充分满足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洄游、繁殖、种质交流等生态需求,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牢生物安全底线,为一泓清水永续北送和渔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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